二〇二三年七月全县环境质量

2023年第7期(总第145期)

一、环境空气质量

    7月份,城固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自动监测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

   (一)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可吸入颗粒物(PM10):7月份月均浓度范围在13~45μg/m3之间,平均为28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1μg/m3,增减率为3.7%,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7月份浓度范围在9~27μg/m3之间,平均为18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1μg/m3,增减率为5.9%,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SO2):7月份城区月均浓度范围在4~8μg/m3之间,平均为6μg/m3,较去年同期持平,增减率为0.0%,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NO2):7月份月均浓度范围在4~15μg/m3之间,平均为8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μg/m3,增减率为-20.0%,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CO)浓度:7月份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0.3~0.8mg/m3之间,平均为0.6mg/m3,较去年同期下降0.2μg/m3,增减率为-25.0%,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臭氧(O3):7月份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58~138μg/m3之间,平均为132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11μg/m3,增减率为9.1%,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主要污染物浓度见表1。

表1 2023年7月全县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表

城市

名称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备注

 

均值μg/ m3

达标

状况

同比

均值μg/  m3

达标

状况

同比

均值μg/  m3

达标

状况

同比

均值μg/  m3

达标

状况

同比

均值mg/ m3

达标

状况

同比

均值μg/  m3

达标

状况

同比

城固

7月

28

达标

3.7%

18

达标

5.9%

6

达标

0.0%

8

达标

-20.0%

0.6

达标

-25.0%

132

达标

9.1%

自动六项

GB 3095-2012二级浓度标准限值

70

35

60

40

6

160

—

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细颗粒物为年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一氧化碳为24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臭氧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

(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7月份优良天数为:优16天、良15天、轻度污染0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优良率100.0%,较去年同期持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见表2。

表2 2023年7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统计表

                                                               单位:天

城市

名称

优

良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优良

天数

上年同期

(优良天数)

城固

16

15

0

0

0

0

31

31

(三)自然降尘

7月份自然降尘量范围为2.54~2.65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2.59吨/平方公里·月,较去年同期下降0.04吨/平方公里·月,增减率为-1.5%,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全县自然降尘量监测结果见表3。

表3 2023年7月全县自然降尘量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城市名称

2023年7月

2022年7月

增减率

城固

2.59

2.63

-1.5%

 

 (四)降水

7月份,县城区共采集降水样品6个,未检出酸雨。

二、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水质

 7月份,全县监测的“一江三河”五个断面中,文川河沙河营大桥断面、南沙河南沙河大桥断面、湑水河原公大桥断面、湑水河桔园水站断面、汉江南柳渡断面均为Ⅱ类水质,符合水域功能区规划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全县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4。

表4 2023年7月全县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水体名称

断面/点位(个)

水质状况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劣Ⅴ类

汉江干流

1

—

1

—

—

—

—

汉江支流

4

—

4

—

—

—

—

合计

5

—

5

—

—

—

—

各类水质断面

所占比例(%)

—

100

—

—

—

—

100

—

—

 

(二)县(区)界考核断面水质

7月份,考核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汉江汉台城固交界断面为Ⅱ类水质。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见表5。

表5 2023年7月县(区)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汉江

汉台城固交界

Ⅱ

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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