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7366979 传真:0916-7230872 邮箱:cghbjfgk@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环境管理办 邮编:72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高硼硅玻璃产业园项目 |
城固县原公镇原公大桥以北、原公污水处理厂以西 |
陕西杜氏玻璃有限公司 |
陕西新呼吸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石英砂石碾生产线两条、球磨生产线两条、烘干生产线一条、提纯生产线一条,年产50万吨高纯石英砂;二期新建高硼硅玻璃窑炉4台,年产4万吨高硼硅玻璃,以及配套建设年产500万只高档玻璃、水晶玻璃及工艺玻璃制品生产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