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2023年城固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良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6天(实况),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降尘七项指标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与上年相比有明显改善,水质继续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生活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上年有所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监测概况
2023年,城固县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降尘七项指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1.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及变化趋势
2023年,我县城区达到二级以上天数为326天,优良率89.3%,优良天数较2022年减少了19天。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变化趋势
2023年,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8;2022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1,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22年上升0.17。
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及变化趋势:
2023年,我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城固县城区2023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月均浓度在23-129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55ug/m3,较上年上升6ug/m3;城固县城区2023年细颗粒物(PM2.5)的月均浓度在12-94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33ug/m3,较上年同期持平;城固县城区2023年二氧化硫的月均浓度在4-11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7ug/m3,较上年下降1ug/m3;城固县城区2023年二氧化氮的月均浓度在6-31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16ug/m3, 较上年同期持平;城固县城区2023年一氧化碳的月均浓度在0.5-2.4mg/m3,平均浓度为1.5mg/m3,较上年上升0.3ug/m3;城固县城区2023年臭氧的月均浓度在60-148ug/m3,平均浓度为120ug/m3,较上年上升2ug/m3。
2023年全县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表
(单位:ug/m3一氧化碳除外)
项目名称 |
2022年平均值 |
2023年平均值 |
增减率 |
2023年平均值与标准比较 |
可吸入颗粒(PM10) |
49 |
55 |
12.2% |
达标 |
细颗粒物(PM2.5) |
33 |
33 |
0.0% |
达标 |
二氧化硫(SO2) |
8 |
7 |
-12.5% |
达标 |
二氧化氮(NO2) |
16 |
16 |
0.0% |
达标 |
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
1.5 |
1.2 |
20.0% |
达标 |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 |
120 |
118 |
1.7% |
达标 |
注: 1.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标准值是70微克/立方米
2.细颗粒物(PM2.5)的标准值是35微克/立方米
3.二氧化硫的标准值是60微克/立方米
4.二氧化氮的标准值是40微克/立方米
5.一氧化碳的标准值是4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6.臭氧的标准值是160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
图一 2023与2022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比较图
图二 2023与2022年细颗粒物(PM2.5)的比较图
图三 2023与2022年二氧化硫(SO2)浓度的比较图
图四 2023与2022年二氧化氮(NO2)浓度的比较图
图五 2023与2022年一氧化碳(CO)浓度的比较图
图六 2023与2022年臭氧(O3)浓度的比较图
4.降尘
2023年城固县城区降尘月平均浓度在2.49-3.80吨/平方公里·月范围之间,全年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平均值为2.80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2.84吨/平方公里·月)下降了0.04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18吨/平方公里·30天)。
2023年全县自然降尘量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城市名称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值 |
城固 |
2.80 |
2.84 |
-0.04 |
(三)总体空气质量变化
2023年1~12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略有变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5.3%。从指标上看,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的浓度均上升。
二、酸雨
(一)监测概况
2023年,城固县县城采用手工采样监测的方式开展了降水监测,每次降水监测降水量、pH和电导率。
(二)酸雨状况
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城固县城区未出现酸雨。
三、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水质
本次全县评价4条河流的6个断面(即汉江、湑水河、文川河、南沙河)。评价因子: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氰化物、六价铬、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石油类等25个项目。
1.主要河流水质情况
1.1 汉江
2023年开展监测12次,南柳渡、城固汉台交界断面每月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符合水域功能区划III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1.2 湑水河
湑水河原公大桥断面每月份水质均符合水域功能区划III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1.3 文川河
文川河沙河营大桥断面每月份水质均符合水域功能区划Ⅱ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1.4 南沙河
南沙河大桥断面每月份水质均符合水域功能区划III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四、声环境质量
(一)功能区噪声
2023年,县城区共设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每季度监测一次。
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2类功能区(居民、商业、工业混合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3 类功能区(工业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据监测结果分析,县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较上年有所下降,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23年,城区5条主要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分贝,属于“好”质量等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1分贝,属于“一般”质量等级。
2023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城市名称 |
路段数 |
平均路长(m) |
平均路宽 (m) |
平均车流量
(辆/小时) |
等效声级
LeqdB(A) |
超标路段长度
(m) |
超标路段占监测
路段长度(%) |
质量
等级 |
|||
城固县城区 |
5 |
32700 |
21.5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0 |
0 |
昼间 |
夜间 |
1038 |
185 |
67 |
61 |
好 |
一般 |
(三)区域环境噪声
2023年,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有效监测点78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1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2分贝,质量等级属(二级)“较好”。
2023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城市名称 |
网格总数
(个) |
网格大小
(M×M) |
网格覆盖面积
(KM2) |
网格覆盖人口数
(人) |
平均等效
声级LeqdB(A) |
质量等级 |
|
城固县城区 |
78 |
600×600 |
28.1 |
137000 |
昼间
51 |
夜间
42 |
较好 |
五、农村村庄环境监测
农村县域河流湖库水质监测
2023年对城固县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共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24项,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
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按照《汉中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5月、10月对我县6个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且正常运行的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2项。所测的6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均能达到陕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表1中基本项目的标准限值。
七、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每季度对老庄镇千山水库水源地和城固县原公镇水源地1#水源井进行监测,千山水库水源地监测项目28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Ⅲ类、表2标准限值,原公镇水源地1#水源井监测项目39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Ⅲ类标准限值。
八、农田灌溉水质监测
5月、9月对湑惠渠水质进行监测,对桔园水文站出水口、江湾社区退水口水质进行监测,监测项目16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2)表1水田作物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