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城固县情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城固县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年度报告

综  述

2023年城固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良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6(实况),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降尘项指标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与上年相比有明显改善,水质继续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生活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上年有所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监测概况

2023年,城固县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降尘七项指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1.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及变化趋势

2023年,我县城区达到二级以上天数为326天,优良率89.3%,优良天数较2022年减少了19天。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变化趋势

2023年,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8;2022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1,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22年上升0.17

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及变化趋势:

2023年,我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城固县城区2023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月均浓度在23-129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55ug/m3,较上年上升6ug/m3;城固县城区2023年细颗粒物(PM2.5)的月均浓度在12-94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33ug/m3,较上年同期持平;城固县城区2023年二氧化硫的月均浓度在4-11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7ug/m3,较上年下降1ug/m3;城固县城区2023年二氧化氮的月均浓度在6-31ug/m3之间,平均浓度为16ug/m3, 较上年同期持平;城固县城区2023年一氧化碳的月均浓度在0.5-2.4mg/m3,平均浓度为1.5mg/m3,较上年上升0.3ug/m3;城固县城区2023年臭氧的月均浓度在60-148ug/m3,平均浓度为120ug/m3较上年上升2ug/m3

2023年全县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表

(单位:ug/m3一氧化碳除外)

项目名称

2022平均值

2023平均值

增减

2023年平均值与标准比较

可吸入颗粒(PM10

49

55

12.2%

达标

细颗粒物(PM2.5

33

33

0.0%

达标

二氧化硫(SO2

8

7

-12.5%

达标

二氧化氮(NO2

16

16

0.0%

达标

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1.5

1.2

20.0%

达标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

120

118

1.7%

达标

注: 1.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标准值是70微克/立方米

2.细颗粒物(PM2.5)的标准值是35微克/立方米

3.二氧化硫的标准值是60微克/立方米

4.二氧化氮的标准值是40微克/立方米

5.一氧化碳的标准值是4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6.臭氧的标准值是160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

   图一  2023与2022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比较图

     图二  2023与2022细颗粒物(PM2.5)的比较图

  

图三  2023与2022二氧化硫(SO2)浓度的比较图

图四  2023与2022二氧化氮(NO2)浓度的比较图

    

图五  2023与2022一氧化碳(CO)浓度的比较图

图六  2023与2022臭氧(O3)浓度的比较图

4.降尘

2023年城固县城区降尘月平均浓度在2.49-3.80吨/平方公里·月范围之间,全年没有出现超标现象,平均值为2.80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2.84吨/平方公里·月)下降了0.04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18吨/平方公里·30天)。

2023年自然降尘量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城市名称

2023年

2022年

增减值

城固

2.80

2.84

-0.04

(三)总体空气质量变化

2023年1~12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略有变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5.3%。从指标上看,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的浓度均上升。

二、酸雨

(一)监测概况

2023年,城固县县城采用手工采样监测的方式开展了降水监测,每次降水监测降水量、pH和电导率。

(二)酸雨状况

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城固县城区未出现酸雨。

三、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水质  

本次全县评价4条河流的6个断面(即汉江、湑水河、文川河、南沙河)。评价因子: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氰化物、六价铬、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石油类等25个项目。

1.主要河流水质情况

1.1  汉江

2023年开展监测12次,南柳渡、城固汉台交界断面月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符合水域功能区划III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1.2  水河

水河原公大桥断面月份水质均符合水域功能区划III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1.3  文川河

文川河沙河营大桥断面月份水质均符合水域功能区划Ⅱ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1.4  南沙河

南沙河大桥断面月份水质均符合水域功能区划III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四、声环境质量

(一)功能区噪声

2023年,县城区共设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每季度监测一次。

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2类功能区(居民、商业、工业混合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3 类功能区(工业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100%。

据监测结果分析,县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较上年有所下降,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23年,城区5条主要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分贝,属于“好”质量等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1分贝,属于“一般”质量等级。

2023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城市名称

平均路长(m

平均路宽

(m

平均车流量


(辆/小时)

等效声级


LeqdB(A)

超标路段长度


(m

超标路段占监


路段长度(%)

质量


等级

城固县城区

5

32700

21.5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0

0

昼间

夜间

1038

185

67

61

一般

区域环境噪声

2023年,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有效监测点78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1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2分贝,质量等级属(二级)较好

2023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城市名称

网格总数


(个)

网格大小


(M×M)

网格覆盖面积


(KM2)

网格覆盖人口数


(人)

平均等效


声级LeqdB(A)

质量等级

城固县城区

78

600×600

28.1

137000

昼间


51

夜间


42

较好

五、农村村庄环境监测

农村县域河流湖库水质监测

2023年对城固县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共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24项,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

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按照《汉中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5月、10月对我县6个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且正常运行的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2项所测的6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均能达到陕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表1中基本项目的标准限值。

七、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每季度对老庄镇千山水库水源地和城固县原公镇水源地1#源井进行监测,千山水库水源地监测项目28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Ⅲ类、表2标准限值,原公镇水源地1#水源井监测项目39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Ⅲ类标准限值。

八、农田灌溉水质监测

59惠渠水质进行监测,对桔园水文站出水口、江湾社区退水口水质进行监测,监测项目16项,所测项目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2)表1水田作物标准限值。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