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城固县委办公室、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城办字[2021]27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工作实际,将城固县妇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布如下:
一、宣传倡导与教育引导。负责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知识,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动员家庭与社会参与。“依托庭院+工程建设”、“巾帼兴粮节粮”活动,培育巾帼环保志愿者队伍,形成社会协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家庭生活。
三、志愿服务组织责任。组建培育巾帼环保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环境整治、植树护绿、河道保洁等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社区和乡村生态环境治理。

陕公网安备:610722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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