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经济贸易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公示

按照《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相关要求及《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城办函〔2021〕27号)明确的责任事项,我局公开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如下: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工业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 建立绿色制造体系,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 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依法依规推动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

4. 负责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监督指导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5. 加强监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作业,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

6. 强化“黑加油站点”治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照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7. 负责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8. 组织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9.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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