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

现将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核心职责落实总体情况

(一)散煤治理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和《冬病夏治散煤治理实施方案》《禁燃区外煤炭经营户2024—2026减量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重点、措施方法和时限要求,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日常监管。联合镇办、城管等部门在西六路(汉白路)口、小河桥蔬菜批发市场门口、城龙路口、城许路口、上元观镇张家庵村通往南郑区路口、柳林镇桃花店村(汉白路)等地段设立6个固定散煤巡查管控卡点,每日出动一支执法小组开展巡查检查,切实做好每日7:3018:30的检查和巡查,形成打击流动售煤高压态势。三是着力消减散煤经营网点。严格控制新煤炭经营户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在辖区新办理煤炭销售营业执照,加强宣传督导从源头上控制煤炭经营户增量,从2023年年底的56家减少到21家,总量控制在各镇不超过2户以内。四是严格落实一票通制度。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五是做好整改。对反馈的9起大气污染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了彻底整改。六是加强巡查,强化监管。对禁燃区内已清零的原散煤销售网点及网点周边闲置厂房、沿街门店逐门逐户走访,无死灰复燃迹象,清零成果得到巩固。并依法严查禁燃区内沿街叫卖流动销售各类型煤、散煤行为,34户次向禁燃区售煤行为进行了政策宣讲、劝导、驱离,对8户次屡教不改流动售煤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七是强化抽检,确保质量。制定《2024年散煤质量监督抽检方案》,严格按照GB 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标准规定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全年抽检散煤265批次,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经营户和市局移交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在信用汉中系统予以公示。

(二)强化环境检测机构监管。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对检测场所、设施环境、环境检测计量器具、人员资质、运行规程、计划和记录情况、方法标准、技术规范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机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具虚假检测数据、结果,篡改伪造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

三)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全覆盖对全县36家加油站开展监督检查,将车用92#95#汽油、0#柴油、润滑油等涉及大气污染产品纳入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印发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质量抽查结果,2024年抽检汽柴油、润滑油48批次全部合格。二是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组织开展加油机作弊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加油机的计量是否准确、是否有专人管理、能否满足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有效检定合格证、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偷换加油机计量控制主板和计量芯片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专项检查。为加强臭氧污染管控,改善空气质量。聚焦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组织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专项检查工作,执法人员深入建材市场、涂料生产销售单位,重点核查销售环节产品的执行标准、VOCs含量检验报告、进货台账以及是否符合GB 18582—2020等国家标准限值,是否明确标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其间,向经营单位宣传了政策法规,督促其落实环保责任,严守质量和环保底线。2024年,组织抽检涂料、油墨、胶粘剂、油漆等四类8批次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合格率100%

(五)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和烟花爆竹产品标识、保质期、合格证、生产日期、燃放说明、安全警示语等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登记等制度。监督抽查烟花爆竹3批次,对1批次不合格烟花爆竹予以行政处罚。

(六)积极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建立全县高耗能、高污染特种设备监管台账,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新能源在特种设备中的应用;强化锅炉监管,在安装前要求配套符合国家相关节能和环保标准要求的燃烧机组,积极组织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和评价,帮助企业提高能效利用效率。

)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检查商品过度包装23家次,检查塑料袋销售户18个,禁止销售使用0.025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

二、2024年度牵头负责的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推进、完成及销号情况。

经认真清查核实,我局未涉及此项整改销号任务。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举措、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工作举措:一是严控涉污产品质量关。组织开展散煤、成品油、涂料、烟花爆竹等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减少污染源。二是深化禁塑与包装治理。持续加强对销售厚度超标塑料购物袋、不合格塑料农膜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广环保替代产品,督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塑料制品使用相关规定。同时,规范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倡导简约包装和绿色包装。三是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对环境监测类、机动车尾气检测类等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维护检测市场的公正性和数据真实性,为环境管理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2、工作成效:一是通过加强对散煤、成品油、挥发性有机物、烟花爆竹等产品监督抽查,我县境内以上工业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二是通过强化散煤治理,实施减量计划禁燃区内无死灰复燃迹象,清零成果得到巩固散煤销售网点得到压缩。

3、存在问题:禁燃区流动售煤行为仍有发生,彻底整治难度较大,需要城管、交警、镇办等加强协作,严禁运煤车辆进入禁燃区,有效防范禁燃区散煤销售违法行为。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抓生态环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散煤、成品油、含挥发有机物、塑料污染等治理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牢牢守好城固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三是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宣传活动。

    四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和市场监管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高质量、美丽城固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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