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委编办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按照《中共城固县委办公室 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城办字〔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将县委编办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公布如下。
一、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能配置和体制机制。
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编办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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