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散煤燃烧会排放大量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这不仅是诱发雾霾天气、破坏镇(街道)和村庄环境面貌的重要因素,更会直接损害人的身体健康,极易引发各类呼吸系统疾病。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扎实落实清洁取暖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清洁过冬,汉中市通过申请上级项目资金,自今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31日在汉台、南郑、城固(12个平川镇<街道>)、洋县、西乡、勉县6个县区开展散煤综合治理项目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行壁挂炉、空气源热泵取暖补贴政策。该项目实施对象为6个县区平川镇辖区使用散煤、烧柴取暖群众,以农村散煤、木柴取暖替代为核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为主要路径,鼓励群众自主选择燃气壁挂炉和空气源热泵取暖设备品牌,享受政府补贴3000元。
城固县为顺利实施该惠民政策,在每户补贴项目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由政府自筹资金为每户再补贴1000元,补贴发放对象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20年以上老旧小区燃用散煤、木材取暖的群众。补贴发放仅限于安装壁挂炉和空气源热泵的群众(对采购安装功率不低于24千瓦的燃气壁挂炉或者不低于4千瓦的水循环空气源热泵,且拆除原有燃用散煤、木柴炉具并通过验收审核的群众,按每户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补贴发放流程:按照“群众申请、镇街核验、部门审发”的流程发放清洁取暖设备购置补贴。由各村(社区)组织辖区群众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清洁取暖协议》,通过正规销售渠道、正规厂家采购安装符合本方案补贴标准的清洁取暖设备,所有设备均满足至少包括一个客厅和一个卧室取暖标准要求。群众采购安装补贴支持范围的清洁取暖设备并正常运行后,到村(社区)提交现场验收申请,由村(社区)统一报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群众申请,派出现场验收组入户开展现场核查验收,重点核查清洁取暖设备功率是否达标、是否正常运行使用,燃用散煤、木柴炉具是否拆除。验收合格的,现场验收组填写《城固县散煤综合治理项目现场核查验收表》;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待整改到位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村(社区)组织群众携带相关印证资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设备购置补贴,同时提交印证资料(①《城固县散煤综合治理项目现场核查验收表》;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银行卡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③本人清洁取暖改造房屋房产证明;④由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开具的2024年至2025年采暖季燃用散煤、木柴取暖证明;⑤补贴支持的清洁取暖设备购置、安装发票(网上采购的应附订单截图);⑥群众与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清洁取暖协议》。)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群众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4000元补贴发放至群众提供的银行账户。

陕公网安备:610722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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