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根据《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相关要求及《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城办函〔2021〕27号)明确责任事项,科技局公开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如下:

一、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研究和项目申报,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攻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成果的引进、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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