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根据《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城办函〔202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一、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以及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管控。

二、负责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强制检定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查处。

三、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开展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的行为。

四、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七、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处置餐厨垃圾,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问题联合执法工作。

八、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