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固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对标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及年度目标责任,扎实做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工作,现将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规划先行,引领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以“规划引领、服务提质、作风强化”这三条主线为核心,稳步推进各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全年,完成11个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引导17个镇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初稿编制并迈入市级审查阶段,划分详规单元58个(其中城镇25个、农业16个、生态17个),顺利建成国土空间规划监管“一张图”系统并投入运行。
二、强化资源保护,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一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将耕地保护与补充耕地任务精准分解到各镇(办),细化田长制责任清单,夯实多部门职责,构建全方位耕地保护责任链条。先后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调查、流失耕地整改,完成储备区划定、年度评估调整及历史耕地流出恢复方案编制,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二是严守耕地红线推进占补平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总量管控、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三是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积极践行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新定位,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工作机制,对违法问题及早动手,快速处置。全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宗,整改恢复土地面积0.74亩。
三、规范资源管理,生态修复治理推进有序
一是落实年度恢复治理任务。开展了持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情况自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年度恢复治理任务。对兴汉矿业、石峡沟建材等企业《方案》年度恢复治理任务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全年督促矿山企业提取缴纳基金250.2万元,审查后批准矿山企业动用基金234万元。二是有效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分别向全县矿山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春(秋)季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有效推动各矿山企业抓住有利时机,全面开展恢复治理工作。2025年,全县矿山企业投入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资金180余万元,栽植树木3.3万株,播撒草籽320公斤,整修截排水沟、矿山道路1.9公里,复绿面积35亩,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三是全面完成修复治理项目验收。报请市局对湑水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通过,并督促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完成了年度养护任务,全县生态环境逐年向好。
四、狠抓风险防范,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
持续强化“人防+技防”管控措施,印发《城固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避险演练、宣传培训469场,全县127处地灾隐患点、339处中风险及以上地灾风险区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投资257万元对老庄镇毕家河村余家湾泥石流灾害开展工程治理,解除受威胁群众50余人,全面建成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以中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销号。2025年省市反馈秦岭生态保护问题2个,我们及时安排部署,针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判,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对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可操作、可督查的整改措施,全力推动问题闭环解决。截至年底,所有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生态保护责任。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和生态保护红线动态调整,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肃性。二是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规划,依法依规、稳妥慎重审批矿权。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矿山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整治“小、散、乱、污、呆”矿山,强化生产矿山恢复治理监管,努力做到青山绿水。三是强化执法巡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常态化机制、凝聚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共同配合、加强矿山生产监管,夯实镇办属地管理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全面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非法采矿行为。
城固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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