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六年七月全县环境质量

2026年第7期(总第181期)


    一、环境空气质量

  7月城固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自动监测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评价。

   (一)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可吸入颗粒物(PM10):7月浓度范围在2133μg/m3之间,平均为27μ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7月浓度范围在1022g/m3之间,平均为16μ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SO2):7月浓度范围在24μg/m3之间,平均为3μ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NO2):7月浓度范围在412μg/m3之间,平均为7μ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CO):7月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0.20.6mg/m3之间,平均为0.6m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臭氧(O3):7月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60151μg/m3之间,平均为131μ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综合指数为4.24

主要污染物浓度见表1。

表1 20267月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表

城市

名称

综合指数

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

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备注

均值

均值μg/m3

是否达标

均值μg/m3

是否达标

均值μg/m3

是否达标

均值μg/m3

是否达标

均值mg/m3

是否达标

均值μg/m3

是否达标

城固

4.24

27

达标

16

达标

3

达标

7

达标

0.6

达标

131

达标

自动六项

GB 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

-

60

30

60

40

4

160

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细颗粒物为年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一氧化碳为24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臭氧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

(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7月综合指数范围在2.615.08之间,优良天数为:优11天、20天、轻度污染0、中度污染0、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优良率100%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见表2。

表2 20267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统计表

                                                               单位:天

城市

名称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优良

天数

城固

11

20

0

0

0

0

31

(三)自然降尘

7月自然降尘量范围为2.062.0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2.07吨/平方公里·月,较去年同期下降0.09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4.2%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全自然降尘量监测结果见表3。

表3 20267自然降尘量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公里·月

城市名称

20267月

20257月

同比

城固

2.07

2.16

下降

 (四)降水

7月县城区共采集降水样品6,未检出酸雨。

二、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水质

7,全监测的“一江三河”个断面中,文川沙河营大桥断面、南沙河大桥断面、湑水河原公大桥断面、湑水河桔园水站断面、汉江南柳渡断面均为Ⅱ类水质,符合水域功能区规划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全县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4。

420267月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水体名称

断面/点位(个)

水质状况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Ⅴ类

汉江干流

1

1

汉江支流

4

4

合计

5

5

各类水质断面

所占比例(%)

100

100

)县(区)界考核断面水质

7月,考核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汉江汉台城固交界断面为类水质。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见表5

520267月县(区)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汉江

汉台城固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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