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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民情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附件
城固县脱贫攻坚冬季民情大走访活动内容一览表
走访
项目
关注重点            
两不愁
三保障
人均纯收入 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脱贫标准;收入核算是否得到贫困户认可;核算收入是否真实准确,要确保与国家扶贫开发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安全住房 贫困人口现住房是否有住建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户档案资料中的住房安全基础数据是否保持一致;(每个年度鉴定时间均在9月30日以前)
基本医疗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户口簿是否保持一致,全部家庭成员是否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义务教育 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少年儿童,户内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送教上门的要有送教上门工作档案;
安全饮水 注意查看户内供水情况是否正常;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为:(1)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居民生活用水量达到20升/人/日以上;(3)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4)供水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
扶贫
成效
综合认可度 了解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对帮扶措施和成效及驻村帮扶工作满意度;一般户对村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生产生活及环境改善情况满意度;
村容户貌 要求做到村内、安置点环境卫生整洁;户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政策
落实
产业扶贫 2018年以来有劳动力、且有发展条件和发展意愿(符合“三有”条件)的贫困户是否实现产业全覆盖,要确保户内至少有1个稳定增收产业;
产业带贫项目是否规范签订带贫协议;是否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兑付分红;
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是否据实发放;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执行情况(陕南60元/亩),户内纸质资料和系统录入信息是否一致;
就业扶贫 有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交通补贴是否按要求发放;
外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信息是否准确、电话是否能成功接通、与国扶办系统就业信息是否一致;
公益岗位工资是否及时发放;公益岗位有无顶岗替岗现象;
易地搬迁 是否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创业(重点关注:是否还存在“打零工”不稳定现象)
是否实现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人口至少接受过1次职业技能培训;
制定的后续扶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旧宅腾退是否做到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整体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院落围墙、棚圈设施等;
已完成旧宅腾退户是否兑付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奖励补助;
政策
落实
危房改造 是否按照住建局要求规范建立危房改造“一户一档”(重点关注:各种鉴定、验收等表格中数据的一致性)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户;
教育扶贫 学前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费是否落实:每人每天3元,一年按照250天,共750元。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是否落实:小学每生每4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共计补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共计补助1250元。
家庭普高阶段学生国家助学金是否落实:分两档:2500元/生/年(含建档立卡)和1500元/生/年。
家庭中职阶段学生是否免学费:16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中高职扶贫助学补助:每生一次性300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否落实:每人每天4元补贴,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雨露计划”是否落实;(3000元/生/年)
健康扶贫 贫困户大病专项救治政策落实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 等30种大病患者实施大病专项救治;
贫困户慢病签约服务落实情况: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对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的贫困人口每季度面对面随访1次。对患有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贫困人口开具健康处方每年面对面随访1次。 对患有大骨节病、氟骨症、克山病等地方病的贫困人口,每季度面对面随访1次;对患有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级以上甲状腺肿大等地方病的贫困人口,每年面对面随访1次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是否免收住院押金,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生态扶贫 生态护林员年管护补助是否按月足额兑付;(500元/月)
国家级公益林每亩补偿到户2016年至2019年13元/亩,2020年起统一上调为14元/亩,省级地方公益林省市要求每亩补偿到户不低于3元/亩,是否兑付到位;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是否兑付到位:国家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种苗补助400元/亩、现金补助1200元/亩(分三次兑付: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政策
落实
兜底保障 农村低保补助是否及时发放: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A档:360元/人/元;B档:280元/人/元;C档:200元/人/元。(2019年10月1日至今)分类施保:老年人(7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108元/月;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180元/月。(2020年1月1日至今)
五保补助是否及时发放到位:分散供养:6000元/人年;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 照护补贴:各县区按照人社部门发布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比例计算。全自理10%、半护理15%、全护理25%。(2019年10月1日至今)
临时救助是否及时: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存在严重困难,或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 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给予救助。按照我市1-12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70元/人月)实行分类救助,最高不超过12000 元。(2020年5月1日至今)
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及非低保家庭中一级、二级、 三级低收入残疾人或其他(老残共存、一户多 残、残疾家庭中有高中以上在校学生、残疾人 有重大疾病及其生活困难的孤寡残疾老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未成年人 100 元/人月; 成年人 60 元/人月。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多重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120元/人月;二级残疾80元/人月。
孤儿救助:社会散居:100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1400元/人月。(2020年1月1日至今)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 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补助标准不低于孤儿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标准 50%(700元/人月);补助标准不低于散居孤儿标准1000元/人月。(2020年1月1日至今)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金融扶贫 小额扶贫贷款是否有转移用途现象;2017年12月以后贷款户是否还存在“户贷企用”现象;
工作
落实
应对疫情影响措施落实 因疫情无法如期偿还小额扶贫贷款户,是否落实延期快贷措施;因疫情返乡人员是否及时推送就业信息,有序组织外出务工;因疫情无法外出人员是否落实就近就地就业措施;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了解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目前能否满足搬迁群众需求,重点关注: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垃圾污水等公益性基础设施能否满足基本功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能否有效覆盖搬迁群众;群众缴纳水费、电费、购物、出行是否便捷等;
了解搬迁群众能否充分享受原有的土地、林地、草场等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益贫政策权益。
两类人群 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监测户,防返贫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消除风险点;
已脱贫户 收入连续两年下降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巩固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
历年来巩固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
生产生活安全 宣传冬季用电、用火、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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