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社会救助标准一览表

区分

救助标准

主要政策规定

城市低保

500/人月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和分档救助

农村低保

3470/人年

A290/人月

B230/人月

C160/人月

农村五保

集中供养6000/人年

分散供养5500/人年

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标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

依据救助对象类别,按比例予以救助。

资助参合参保全额或定额救助门诊(日常)限额救助住院(大病)按比例与封顶线相结合救助

临时救助

按我市1-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记发,视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实行分类救助最高8000

针对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家庭而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实行救急、救难和有效救助等基本救助原则

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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