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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工作 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扎实做好城固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固县民政局及时制定2023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实施方案2023213日由城固县财政局、城固县民政局联合转发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城财社202320号文件,城固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620元/人月提高到65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860元/人年提高到5400/人年(具体标准为:A档由405元/人月提高到450元/人月,B档由315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C档由225元/人月提高到25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840元/人年(820元/人月)提高到10260元/人年(855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600元/人年(550元/人月)提高到7020元/人年(585元/人月)。

通过全面摸排走访,入户核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精准施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评议参与率、审核合格率、信息比对率、群众满意率,真正把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把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到位。



转发《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城财社〔2023〕2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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