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强化规模种植主体引领带动,推动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持续提高全县粮油作物单产水平,研究制定了《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计财〔2024〕21号)要求,为实施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有关要求,围绕水稻、大豆、玉米、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聚焦大面积单产提升,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环节,注重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激发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围绕技术路径,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全要素”和耕、种、管、收“全环节”增产潜力,提高关键技术的集成度和覆盖面,培育一批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奖补对象原则上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流转耕地种植单一粮油作物(不含间作、套种)规模100亩以上(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作物,不含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因地制宜实施玉米“一增三改552”、水稻“两增一控”、小麦“一增三促233”、大豆“全苗增粒”、马铃薯冬早播、油菜“一增三控332”、杂粮“良种扩面”关键技术。按照省市安排,单季作物平均40元/亩予以奖补,单个项目主体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与其他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省级粮油绿色提单产等高度关联项目叠加补助,严格防止“垒大户”现象。
三、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征集。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项目征集信息,各镇(街道)要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申报目标作物单产须高出当地同类作物大田平均单产的10%以上,申报面积不低于100亩。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3.档案记录。各镇(街道)要对申报主体粮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采取一主体一档案方式,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环节以照片、影像等形式真实记录作物耕、种、管、收等生产过程中“五良”协同关键技术、主要措施应用情况,作为奖补有效依据。
4.县级测产。在作物收获季节,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指导有关镇(街道)对申报主体进行测产,同时,按照不低于50%比例进行复核测产,市级按照不低于20%比例进行随机抽测。各镇(街道)要严格确定测产范围,严格遴选测产专家,严格执行测产标准,严格规范测产过程,确保测产过程和测产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数据科学、真实、可靠。
5.资金拨付。根据核实测产、结果公示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6.宣传评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推介,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生产档案表
3.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测产情况表
4.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拟奖补主体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