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执法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等落实情况。
3、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隐患等情况。
4、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取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5、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温馨提示:
除了这33家企业,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还将通过专项检查,“四不两直”等形式对全县企业开展随机抽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