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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烟花爆竹,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春节旺季经营期间,为确保全县人民安全祥和过新年,县应急管理局就烟花爆竹有关事项致以下安全提示:

产品选购

01渠道正规

市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切勿网上违规购买。

02类型安全

个人和家庭购买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C、D级烟花爆竹,勿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03消费理性

个人和家庭购买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合理,避免储存时间过长、不当储存引发安全问题。

储存安全

01远离火源,避免受潮、雨淋,防止鼠咬,防止自行燃烧、爆炸。

02烟花爆竹要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耍发生意外。

运输安全

01机动车内不得存放烟花爆竹,防止因受到猛烈撞击引发事故。 

02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03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物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燃放安全

01不得在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02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安全燃放。

03所有烟花爆竹都应选择空旷场地或指定燃放点燃放,燃放时应服从管理,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04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

05燃放时应保持清醒,严禁酒后燃放。

06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07燃放过程中,应当及时开展户内外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

08燃放时,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安全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09燃放后,应及时清理,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

10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救助120。

观赏安全

01应在烟花爆竹燃放上风向观看。

02观赏前注意观察周边情况,计划好避险措施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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