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台 (第8期)
发布时间:
2024-08-19 11:40:00
来源:
城固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索引号 |
7304143280/2024-0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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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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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城固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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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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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
城固县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城固县应急管理局特开设“安全隐患曝光台”栏目,定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曝光。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标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绷紧安全之弦,强化防范应对措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
现将执法人员在“四不两直”检查中发现的系列事故隐患曝光如下:
1、某建材公司
违规情形辨析:《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11.4.2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1MD)。对于高频、高压振荡器设备的电缆,必须具有相应的绝缘性能。 处置情况: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接线口裸露电线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检查线路外皮是否完整。
违规情形辨析:《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6.3.2条油罐设置专用进油管道且有明显标识。 处置情况: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在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识。 存在隐患:1、在无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加油作业区提供手机扫码支付二维码。2、在加油岛上存放可燃物品;
违规情形辨析:1、《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第四条第六款规定,设有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加油作业区可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支付。当现场警报器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手机和停止加油相关作业,并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应符合GB/T 50493的规定。2、《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6.1.1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应放置可燃性物品。《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6.1.2的规定:加油岛上不应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 处置情况: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一是不得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加油机附近使用手机扫码支付;二是立即清理加油岛附近易燃性物品。 违规情形辨析:《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4.2.5灭火器设置点附近应无障碍物,取用灭火器方便,且不得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处置情况:当场警告,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严禁遮挡消防设施。
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