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关于加强七月份安全事故风险防范的提示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城固县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工作实施意见》(城安委办发〔2023〕75号)要求,对7月份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工作进行提示,请各镇街、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汛期安全风险
    7月降水集中、过程量大,易诱发城市内涝,排水管道清淤、河道清理、公共设施维护等环节发生事故风险增大。各镇(街)、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短临预报预警信息,强化预警“叫应”,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关键时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按照“五个一律撤离”和“三必撤三必到三步法”防汛避灾工作制度要求,提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并管理好转移人员,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涉水溺水风险
    进入暑期,以家庭为单位出游、郊游、野外戏水等活动较为集中,溺水风险进一步加大。请水利局牵头,各镇(街)和教体、文旅、交通等部门配合,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引导和监护,督促水上旅游、山地旅游和野外旅游等组织单位合理控制人员规模,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落实安保措施。
    三、道路交通风险
    汛期降雨增多,雷雨天驾车视线受限,路面积水导致车辆打滑,加之暑期来临,群众出游意愿强烈,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请交警大队牵头,各镇(街)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监测巡查,对可能发生路基塌方、水淹、落石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要立即停止通行,及时消除隐患。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车辆出行高峰时间段的道路交通疏导和监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烟花爆竹风险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当前正值高温,气候潮湿,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事故。请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发现并推动整改操作不规范、仓储超量、消防器材缺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循防爆标准,强化对核心风险环节的管控,做好技术维护和员工培训等工作,及时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五、危险化学品风险
    天气炎热,各类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极易挥发,环境浓度易达到爆炸极限,危险化学品发生燃烧、爆炸和群体中毒事故的风险增大。请应急、经贸、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全过程安全监管,深入分析极端天气等有害因素影响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加强危化品仓库、罐区、堆场等危化储存场所防火、防爆、防晒、防洪、降温、冷却设备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检查,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大风、大雾与雷暴雨天等极端恶劣天气,禁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六、工贸行业风险
    夏季高温大雨天气叠加、转换频繁,户外作业风险增大,加之生产经营活动趋旺,“三违”现象有所抬头,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增高。请应急、经贸、农业农村、粮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开展外包作业、危险作业专项整治,重点防范违规违章作业、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等问题,加强对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风险管控,确保作业审批、操作规程、现场监护及防范措施均有效落实。
    七、燃气安全风险
    受夏季高温天气影响,夜市经济逐步活跃,部分夜市经营场所、餐饮场所的燃气设备设施老化加速,因设备故障、操作使用不规范、应急处置不当等容易造成燃气泄漏、爆炸事故。请城市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和市场监管、经贸、应急等部门配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行业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气罐阀门、接口、胶管等,及时更换老旧胶管、锈蚀阀门。
    八、消防火灾风险
    随着暑假、假期旅游旺季的到来,各类文体场馆、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超员经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建筑保温材料装饰装修等隐患时有发生,火灾风险增大。请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镇(街)和教体、经贸、住建、卫健、民政、文旅等部门配合,规范医院及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及学校、宾馆饭店、大型综合体等场所的用火用电行为,强化设备线路老化、电气保护设施失效等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强化消防应急演练,严防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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