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十一月份安全事故风险防范的提示函

    十一月正值秋冬交替时节,气温持续下降,风干物燥,雨雾、霜冻等恶劣天气增多,部分行业领域生产节奏加快、抢工期现象突出,加之供暖开始,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道路交通方面
    11月份季节转换,早晚团雾天气增多,道路通行条件变差,加之受“双十一”购物节和经济冲刺影响,运输企业货运量增加,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交警大队牵头,各镇街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管控,警惕冬季低温雨雪、大雾、团雾等异常天气给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对临崖临坎临水和急弯陡坡路段、货运主通道、暗冰路段、雾区路段等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提醒出行群众谨慎驾驶、保持车距、安全行车。
    二、消防安全方面
    随着气温逐渐降低,电暖器、燃气供暖器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使用增多,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用电负荷增大,电线老化、私拉乱接等易造成短路;商场、市场、厂房、库房受促销影响库存量激增,货物混合堆存、违规存储、超量堆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现象增多,火灾风险增高。请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经贸、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及各镇街配合,依法查处违规用火用电、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三、城镇燃气方面
    气温转冷,居民燃气使用需求增多,用户安全意识不足、使用不当、报警装置安装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灶具、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造成泄漏等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城市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和经贸、城管、住建等部门配合,要持续加大燃气领域“扫街行动”等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查处燃气非法施工作业、非法储运和销售、未安装报警装置等行为,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排查,推广应用燃气报警装置、自闭阀和长寿命软管,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规范使用燃气的意识。
    四、工贸安全方面
    四季度企业生产进入旺季,天气干燥,动火作业风险加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易积聚。请应急、经贸、农业农村、粮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清扫作业现场粉尘,确保电气线路防爆达标;检维修作业前要全面辨识风险,落实断电、挂牌等安全措施。加强员工冬季安全教育培训,规范静电防护操作,严禁在粉尘积聚区域使用明火;强化设备故障排查,及时更换老化零部件,减少机械传动部位伤人风险。
    五、建筑施工方面
    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冬季施工项目车辆机械安全性能降低,作业面及道路湿滑,作业人员穿着厚重、反应迟缓,易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车辆伤害事故。请住建局牵头,交通、水利、城管等部门配合,紧盯危大工程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违规拆改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及燃气管线等行为。做好施工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制动器、钢丝绳、限位装置等日常检查,防范低温引发润滑黏度升高、制动性能下降、电子元器件故障等问题,及时更换老化受损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旅游安全方面
    随着秋冬季的到来,旅游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峰期,各地户外探险事故频发。请文旅局牵头,公安、市管等部门及各镇街配合,加强“野景点”“网红打卡点”安全管理,强化对旅游宣传平台的检查和监管,及时清理“涉野景区”产品宣传和路线安排,严禁旅行社组团到未开发、未开放的“网红景点”开展旅游活动。对重点区域和地段落实专人或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和劝阻,完善安全监管、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设施。
    七、危险化学品方面
    受低温影响,设备、管道易因低温冻凝、冻裂,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空气干燥,静电积聚风险升高,火灾、爆炸事故易发。应急、公安、市管、城管、气象等部门要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生产装置、阀门、法兰、压力管线等重点部位巡查巡检,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冬季“九防”措施。确保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消防设施有效投用。
    八、森林火灾方面
    冬季天气晴冷干燥,森林内可燃物多,受干旱、大风天气影响,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较高。县森防指成员单位需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打击与查处力度,组织护林员规范开展巡护工作,严格防范火种进入林草区域。各涉林镇应完善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对林区、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加强对农业、农事用火等源头的管控,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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