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经县民政局、城固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局、莲花街道办事处对城固县常乐养老公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研判,该养老公寓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较为突出,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32号)、汉中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汉民发〔2020〕106号)要求,该公寓现有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达不到行业开办标准和条件,我局已于9月14日向城固县常乐养老公寓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顿,隐患未消除之前,不得私自营业。现予公告。
即日起请广大市民不要将老人送往该养老公寓,请入住老人家属及时配合该公寓做好老人安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城固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