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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解释


建立高龄补贴制度是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方略,我县高度重视,相关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了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现将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及发放管理办法公示如下:

政策依据:根据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老龄办《关于调整我省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2【11】号)和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的通知》(汉民发【2012】115号)文件执行。

补贴范围:凡具有城固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

补贴标准:70周岁-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发放管理: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拨付,补贴资金按季度通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社会化发放。对老年人增减信息进行实时调整,动态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监督检查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发放及时精准

(注:高龄补贴资金自2020年4月开始进入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2020年4月份以前通过城固县信合社会化发放。)

城固县老龄办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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