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大会选举小河镇XX村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15人。
二、小河镇XX村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同,进行等额选举。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只设1个投票箱,不设流动票箱,未到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必须从不是执委候选人的代表中产生),计票人2名,由大会筹备组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或工作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者,方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产生。如遇候选人的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参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对不赞成者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作记号。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作废票。
八、投票前,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检查,然后加封。投票顺序按监票人、计票人、代表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清点票数后开始计票。
九、计票完毕,监票人、计票人分别在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封好选票,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

陕公网安备:61072202000134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