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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固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7日    

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安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为持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助推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县局决定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四方”责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敬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支书
            杨晓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强   党组成员、县交战办主任
            李宝安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德存   党组成员、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支书
    成   员:童小江   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郭菊轩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勇智   办公室主任
             赵   钢   建设科科长
             徐   昭   规划科科长
             崔立明   运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由郭菊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系统各单位要立即行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以找问题、查隐患、防风险为重点,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细化明确工作目标,立即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密排查风险隐患。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上旬至10月底)。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对照风险隐患台账,逐项整改验收销号,扎实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底)。系统各单位要开展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回头望”,深入分析存在问题隐患,查摆隐患整治情况,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道路运输领域
    1.实时监测公路交通运行状况,突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做好恶劣天气人员、设备等物资储备。以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为目标,找准找实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逐一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制定具体整治措施,确定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对于一时难以整治的道路设施安全隐患,要落实限行或禁行措施。
    2.排查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检查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的情况。
   (二)运营公路领域
    3.重点排查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山区公路、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结合汛期、冬季等安全生产特点,对排查出的隐患点、灾害点落实监测治理责任,完善台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密监测隐患点变化情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要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高风险隐患点,加强监测预警,对近期活动明显的隐患点,组织专家查明地质灾害成因、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落实好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4.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排查,抓好公路危旧桥改造。强化公路隧道、临水临崖、桥隧相接、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团雾易发、交叉路口、公路危旧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齐全、醒目。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道路养护标准的要求,对安全设施缺失的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在建项目领域
    5.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职责,深入开展坚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逾越“红线”行为,全面排查“平安工地”创建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落实情况,重点对施工现场、高边坡深基坑支护、施工用电、施工驻地、弃渣场等开展排查,按照汛期防山洪、防滑坡、防泥石流等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健全。
   (四)水上运输领域
    6.加强渡船和旅游船的管理,加强对十人以上客船安全监控,重点开展老旧船舶检查,对船舶稳性、航行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船舶配员以及应急演练等内容进行核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舶检验、救生设备、安全设施等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船舶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分析查找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隐患,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全面把控各类风险隐患。要注重法治思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夯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构建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于7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从8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台账报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12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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