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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堵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五堵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堵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五堵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城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固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城安委会发〔2023〕7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及省50条、市60条、县70条具体措施,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电力、油气长输管道、校园、医疗卫生、防溺水等其他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我镇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行业站所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村(社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企业主体责任、站办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隐患有效治理、重大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

各村(社区)、相关站办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扎实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亲自安排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制定专项方案、明确排查内容、培训判定标准,落实排查责任、按期完成排查。要在集中排查整治的同时,形成长效化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逐一组织整改、逐一验收销号,排查整改情况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月至少1次)。

2.全面自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挥全员责任制。专项行动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面自查责任制建立情况,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全员责任制和专家在隐患排查中的作用,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突出动火等作业排查整治,严格危险作业管理。要对动火受限空间、吊装、高处作业、检维修、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作业审批、现场监管、规程执行、设备安全等开展全面排查。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管理。要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培训、演练及队伍、设备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全面自查安全生产费用和安责险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核心,全面夯实行业站办的监管责任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站办要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责任,发挥执法促进作用,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1.常态开展安全检查,督促真查实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行业站办,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高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排查进展和整改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对未按要求组织排查的,依然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时限内未予整改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2.实行倒查机制,夯实监管责任。镇政府将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村(社区)和负有监管责任的站办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镇应急办在专项行动期间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和相关站办进行约谈,同时公开通报。

3.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在专项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推动整治,又要悉心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站所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指导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以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为保证,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带头抓,其他干部要分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村(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年度宣传工作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各村(社区)要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我市60条、我县70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定期举办专题辅导,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大力提升安全基础水平、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开展研讨。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督导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组,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工作进展。

4.严格实施督导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由镇应急办负责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每月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整治见效。此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每月安全生产积分制考核的重点考核内容,对存在排查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松软虚宽”、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考核中予以大比例扣分,对排查整治不力引发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阶段安排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中旬)。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标省、市、县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专题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5月下旬至8月底)。各村(社区)、相关站办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各村(社区)、相关站办要通过专家指导、技术帮扶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水平,组织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执法检查(2023年9月至10月上旬)。镇上将成立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未按期整改消除重大隐患的,要进行立案查处和公开曝光,推动企业真查实改、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各村(社区)、相关站办、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大力推广。要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健全完善一批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各村(社区)、相关站办要分阶段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落实情况报镇应急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5日、2023年12月5日前报送镇应急办。从5月底开始,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日、1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本月15日的累计情况(附件1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应对当前复杂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镇专项行动,跟踪督办重点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相关站办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各村(社区)、相关站办、各企业要广泛宣传,形成职工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五堵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五堵镇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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