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全面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镇(办)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陕西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2019年版)》《陕西省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2017年版)》等要求,现就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是确保疫苗接种

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措施,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加大对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投入、认真做好人财物调配、规范门诊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高效规范运行。

二、严格标准,加速补齐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短板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级标准要求,加大预防接种门诊硬件设施投入,规范改进接种流程,优化改善服务环境,方便儿童接种,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措施,全县100%的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县级规范标准,除小河、双溪、孙坪、航空新城北区以外的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市级示范化标准。

三、对标对表,全面做好预防接种门诊复评审工作

县卫健局将组织开展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门诊现场评估工作;除小河、双溪、孙坪、航空新城北区以外的预防接种门诊,在820日前向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上交验收申请,由市上综合评估。

四、动态调整,持续提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水平

市级示范化接种门诊命名期间出现接种率低于国家或省级标准要求受到通报的、发生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的、发生疫苗接种差错事故的、因疫苗接种引发重大舆情等情形的,示范门诊资格自动取消并对外公告。本轮复评审工作中,既往命名的21家市级示范门诊未达到标准的,限期于20231030日前整改到位,逾期仍未达标的,取消命名。

附件:1、县级规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2023)

      2、市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2023)

城固县卫生健康局

                            2023731

附件1

县级规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2023)

一、接种门诊设置条件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原则上应设在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

()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和规章制度。

()接种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质;负责预检筛查和留观的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乡镇至少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具有对过敏反应等急救的能力。所有人员均须经过县区卫健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有明确的预防接种服务责任区域。

()具有固定的预防接种服务时间。

()满足接种基本要求的工作用房。

()配备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软件等设备设施。

二、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服务半径和周期

1.接种门诊服务半径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接种门诊不应超过10公里。超出范围时,应考虑设立第二接种门诊或设立接种门诊的派出机构。

2.接种服务周期

城区接种门诊实行按日接种(每周≥3),乡镇接种门诊实行日接种或周接种(每周12)。周末(周六、周日)至少有半天要安排接种。

()接种门诊选址

接种门诊应设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且尽可能相对独立,有条件的可设在独立区域,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层楼。严禁与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检验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

()接种门诊结构布局

1.原则上应三室分开,包括预检(登记候种)区、接种区、留观区,留观区应有相对独立的应急处置区。

2.按照“预检→候种→接种→上卡上证→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尽可能使受种者单方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各区域间应分隔清晰、导示牌醒目。

3.接种区按接种单元配置。一个接种单元由1名接种人员和1名预检人员组成,单元区域包括接种台、桌面冰箱(或冰箱)、电脑和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每个接种单元面积推荐8-10m²。

4.推荐1名接种人员平均接种量每小时不应超过20剂次,每个接种单元每日接种量不超过120剂次。受种者预检与接种间隔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

1.服务人口少于1万的接种门诊,接种服务日当天必须保证预检人员专设至少1人,接种人员至少1人,留观人员可由预检人员兼顾。服务人口1-3万,接种服务日当天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至少保证3名,预检人员专设至少1人,接种人员至少1人,留观人员专设至少1人。服务人口超过3万,接种服务日当天预检登记和接种人员数均应成比例增加。

2.预检人员和留观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和执业资格,有应急处置急救的能力。接种人员可为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需经过预防接种知识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硬件配置

1.基本设施设备包括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紫外线消毒灯等。

2.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医用冷藏和冷冻冰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等。冰箱贮存容量至少满足储备1个月接种量的疫苗。

3.冷链设施设备专用接地插座不能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医用冷藏/低温冰箱应配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

4.信息化管理设备:应有安全的宽带网络,应配备电脑、打印机各2台和用于信息备份的硬盘。

5.健康宣教设施设备:候种区和/或留观区应配备视频播放设备。

()药品、药械等耗材

   主要包括75%乙醇、无菌干棉签或棉球、镊子、棉球杯

、治疗盘、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污物桶、安全盒等。接种门诊必须备有1:10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器械。

三、接种门诊管理

()信息公示

在接种门诊醒目位置张贴公示资料,公示内容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非免疫规划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接种门诊的工作人员及责任公示。各功能室()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接种单位资质和人员资质应有统一格式,要悬挂在接种门诊醒目位置。

()规范化管理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疫苗管理、冷链管理、资料管理、接种管理、数据报告等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接种门诊要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能够与全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平台良好对接,能够正确使用疫苗追溯和冷链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熟练掌握和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接种门诊和人员资质审核、认证和复核

1.年限: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至少每3年由县区卫健局审核认证一次。接种人员需每年至少接受1次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后,进行一次年审。

2.审核和复核:各预防接种单位通过自查达到《县级标

准》的,向县区卫健局提出申请,由县区卫健局组织力量进

行评审,评审符合县级规范门诊标准的,授予“县级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称号。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多次整改仍未达标的,取消接种门诊资质。接种门诊专业人员资质(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接种单位档案表作为接种门诊审核的依据一并存档备查。接种门诊复审也按该程序进行。

3.培训:由县区卫健局每年组织对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进行至少1次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新入职人员要经过预防接种知识专业培训和接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由县区卫健局授予预防接种资质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4.授予资质:达到“县级规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的接种门诊和经考试合格的预检、留观和接种人员由县区卫健局以正式文件形式授予其预防接种资质(即认证文件)。在其网站等公共平台向社会公示预防接种单位信息,内容应包括接种门诊类型、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以便群众查询。如有信息变动,应及时下发文件予以确认,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鼓励各接种门诊积极创建省、市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认证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接种单位名称、地址、接种责任区、接种服务周期、每日服务时间、预检、留观和接种人员名单以及资质期限,辖区内的所有区域必须全覆盖。


附件2

市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2023)

一、接种门诊设置条件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原则上应设在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

()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和规章制度。

()接种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质;负责预检筛查和留观的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乡镇至少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具有对过敏反应等急救的能力。所有人员均须经过县区卫健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有明确的预防接种服务责任区域。

()具有固定的预防接种服务时间。

()满足接种基本要求的工作用房。

()配备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软件等设备设施。

二、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服务半径和周期

1.接种门诊服务半径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接种门诊不应超过10公里。

2.接种服务周期

城区接种门诊实行按日接种,乡镇接种门诊实行日接种或周接种(每周≥3),周末(周六、周日)至少有一天要安排接种。服务人口原则上大于2万人,日平均接种量大于50剂次。

()接种门诊选址

接种门诊应设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且尽可能相对独立,有条件的可设在独立区域,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层楼。严禁与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检验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接种门诊位置原则上设在一楼或者二楼,有电梯则不设楼层限制。

()接种门诊结构布局

1.原则上应四室或五室分开,包括预检登记区、候种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室,以及冷链区和资料管理区。

2.按照“预检→候种→接种→上卡上证→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尽可能使受种者单方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各区域间应分隔清晰、导示牌醒目。

3.接种区按接种单元配置。一个接种单元由1名接种人员和1名预检人员组成,单元区域包括接种台、桌面冰箱(或冰箱)、电脑和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每个接种单元面积推荐8-10m²。接种台不少于3张。

4.1名接种人员平均接种量每小时不应超过20剂次,每个接种单元每日接种量不超过120剂次。受种者预检与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

1.接种服务日当天必须保证预检人员专设至少1人,接种人员至少2人,留观人员专设至少1人。

2.预检人员和留观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和执业资格,有应急处置急救的能力。接种人员可为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需经过预防接种知识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硬件配置

1.基本设施设备包括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紫外线消毒灯等。

2.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医用冷藏和冷冻冰箱、桌面冰箱和冷藏箱包等。冰箱贮存容量至少满足储备1个月接种量的疫苗。

3.冷链设施设备专用接地插座不能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医用冷藏/低温冰箱应配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

4.信息化管理设备:应有安全的宽带网络,一个接种单元应配备电脑、打印机各1台,以及用于信息备份的硬盘。

5.健康宣教设施设备:候种区和/或留观区应配备视频播放设备。药品、药械等耗材主要包括75%乙醇、无菌干棉签或棉球、镊子、棉球杯、治疗盘、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污物桶、安全盒等。接种门诊必须备有1:10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器械。

三、接种门诊管理

()信息公示

在接种门诊醒目位置张贴公示资料,公示内容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非免疫规划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接种门诊的工作人员及责任公示。各功能室()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接种单位资质和人员资质应有统一格式,要悬挂在接种门诊醒目位置。

()规范化管理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疫苗管理、冷链管理、资料管理、接种管理、数据报告等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接种门诊要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能够与全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平台良好对接,能够正确使用疫苗追溯和冷链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熟练掌握和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接种门诊和人员资质审核、认证和复核

1.年限: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至少每3年由县区卫健局审核认证一次。接种人员需每年至少接受1次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后,进行一次年审。

2.审核和复核:县区卫健局组织开展辖区内县级规范门诊的自查,综合评估达到《市级标准》的,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向市卫健委提交申请验收。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市级示范门诊的评审工作。综合评估达到《市级标准》的预防接种门诊,由市卫健委统一发文确认、公布、命名。接种门诊专业人员资质(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印件)以及接种单位档案表作为接种门诊审核的依据一并存档备查。接种门诊复审也按该程序进行。

3.培训:由县区卫健局每年组织对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进行至少1次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新入职人员要经过预防接种知识专业培训和接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由县区卫健局授予预防接种资质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4.复核:市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有效期为3年,3年后如果不提出复审申请,市级示范门诊资格自动取消。3年期间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其资格:

1)接种率低于国家或省级标准要求;

2)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

3)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接种过期疫苗或因工作差错,出现严重后果或引发重大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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