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固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旅行社(旅游经营网点)

现将《城固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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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省、市文旅部门印发的《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为深入开展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质量第一、问题导向,守正创新、系统发展的原则,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治理,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优化行业发展生态、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整治成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周茂来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恬纶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田又为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张 斌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

黄治培 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黄治培同志担任。主要负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局党组会汇报整治工作情况,加强与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三、整治重点

聚焦旅游行业乱象,重点整治擅自变更行程、擅自安排购物活动、兜售物品等导游乱象问题;重点查处不合理低价、擅自改变行程、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任务分工

整治工作不分阶段、不设环节、一体推进、长期整治。

(一)起底强基行动

1.调查分析。对强迫购物乱象等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梳理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为专项整治明确方向和目标。建立全县整治问题清单及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执行方案。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2.动员部署。组织参加省、市动员部署视频会,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的内容、形式和惩戒措施,营造浓厚行业氛围。

责任单位:局综合管理股。

3.教育培训。举办全县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暨安全生产培训,适时举办全县导游、讲解员业务培训,组织参加省、市中高级导游队伍培训,引导导游强化对旅游资源和安全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依法依规执业履责,保障游客安全,提高游客满意度。

责任单位:局综合管理股

(二)治乱去疴行动

1.加强暗访检查。开展执法暗访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案件线索,梳理汇总相关情况,移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督导对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查处。加强导游执业管理,查处擅自变更行程、擅自安排购物活动、兜售物品、强迫购物等违规问题。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畅通投诉举报。畅通投诉渠道、公布投诉电话,重点加大导游强迫购物投诉、举报的跟踪办理,每周形成问题清单,每月分析汇总情况,对涉及违法违规和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诉转案和线索移交、查办。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强化行业共治。发挥旅行社行业协会引导作用,重点针对强迫购物、擅自更改行程等突出问题发布行业倡议。指导旅行社行业协会发布“周边游产品定价规范”,对低于成本价30%的产品及时预警下架,引导游客理性消费。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4.闭环销号整改。建立闭环整改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提升整治成效。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三)激励约束行动

1.强化正向激励。组织旅行社行业协会、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发布诚信倡议;组织参加全省优秀导游风采展示活动,发挥好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导游队伍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局综合管理股

2.开展约谈警示。对涉及强迫购物等问题投诉举报的市场主体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和形势,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加强整改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加强执法办案。加大执法办案力量,重点聚焦不合理低价、擅自改变行程、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开展攻坚执法,查办一批案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净化市场环境,强化震慑作用。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强化信用监管。核查梳理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按照“谁负责、谁认定”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失信主体认定,酌情进行公开。对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且严重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擅自改变行程、强迫购物、服务态度差等投诉和举报的市场主体,依规认定为失信主体。用对、用好、用足信用监管工具,切实增强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约束力、执行力和威慑力。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5.推进长效长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优化旅导关系、改善行业生态,努力培养一支规模适度、业务精湛、执业规范、爱岗敬业的导游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大意义,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办案。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打好“主动仗”,加大日常检查、网络巡查,开展线索摸排,加大案件办理,切实形成治乱去疴的高压态势。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原则,压实属地责任,发挥行业优势,建立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措施,增强整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长效长治,坚持边整边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不断拓展整治效果。要把抓好整治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具体实践,深挖细查不良现象背后的纪律、责任、作风问题,以监督执纪的“硬约束”,催生旅游行业清朗净洁的“好生态”。

附件:全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执行方案

附件:

全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

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执行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体推进、分类量化、效果导向”的原则,突出强化线索获取、刚性执法办案,形成可操作、可感知的执行计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取得实效。

二、总体安排  

整治工作分为起底强基、治乱去疴、激励约束3项具体行动一体推进:

(一)起底强基行动

重点任务:完成问题摸排、开展动员部署、基础能力提升。

(二)治乱去疴行动

重点任务:多维打击乱象、强化执法震慑、行业合力共治。 

(三)激励约束行动

重点任务:总结成效经验、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执行计划与任务分工  

  (一)起底强基行动

1.成立组织2025年4月下旬)成立专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全县整治问题清单及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执行方案。

(责任主体:局综合管理股)

2.动员部署2025年5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视频会,组织参加省市中高级导游培训,发布《致导游从业人员的一封信》,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治乱去疴行动

按照整治工作推进,聚焦不同重点开展整治工作,把执法办案贯穿始终,定期公布曝光典型案例。

1.线索核查期(2025年5月):全面核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动态台账,组织进行分类处置。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执法攻坚期(2025年6-10月):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开展“文旅局长陪游日”活动,印发《整治工作执法办案指引》,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执法,查办一批案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强化震慑作用。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行业规范期(2025年7-9月):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导游大赛,组织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发挥协会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建立旅行社“阳光行程”二维码公示机制、导游“诚信执业”承诺机制。

(责任主体:局综合管理股)

4.巩固提升期(2025年10—11月):积极配合上级采取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暗访“回头看”、游客满意度调查、投诉数据分析等方式,综合评估整治效果。推动长效机制和整治成果落地见效,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整治成效。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线索保障机制:

1.暗访检查:以县城为重点,采取每周覆盖2个经营网点的“1+1”暗访检查机制,每周汇总一次问题线索,每月通报一次暗访检查情况,并更新问题整改清单。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投诉举报: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重点跟踪关注涉及导游人员和强迫购物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每周形成一次投诉清单,每月形成投诉分析报告。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分析预警:通过网络巡查低价旅游产品,对低于成本价30%的产品实时预警,每周通报产品清单,督促属地及时下架处置。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执法办案:汇总梳理投诉举报和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清单,每周向市局上报问题线索,每月召开一次线索核查工作推进会,通报线索核查率和案件办结率。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5.进度管控:每周通报整治工作进展,制定下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执法办案督导制度,推进问题线索“核查率”“立案率”“办结率”位列全市前列。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三)激励约束行动

1.正向激励。结合“5·19”中国旅游日,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榜样的力量”倡议活动,组织全县旅行社(旅游经营网点)等单位发布诚信倡议;积极参加第六届全省导游大赛、全省优秀导游风采展示活动,发挥好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导游队伍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责任主体:局宣传推广股)

2.综合监管。对涉及强迫购物等问题投诉举报的市场主体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对有关问题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对核查无误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失信主体认定,并酌情进行公开。推进失信主体认定与行政处罚同步考虑、同步推进,用对、用好、用足信用监管工具,切实增强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约束力、执行力和威慑力。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3.长效长治。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导游队伍教育培训、优化旅导关系、改善行业生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主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管理股)

四、整治成果指标

(一)建立3本清单台账:

1.《整治问题清单》;

2.《案件线索核查清单》;

3.《投诉举报问题清单》。

(二)落实2项工作制度:

1.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

2.线索核查月推进制度。

(三)形成3项约束机制:

1.失信主体认定与行政处罚同步机制;

2.导游行前“诚信执业承诺”机制;

3.旅行社“阳光行程”二维码公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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