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现将上元观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 指 挥:李廷伟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 曲红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总 指 挥: 郑松柏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张 喆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邰怡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吕公博 副镇长
罗 聪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康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晏 恒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吴 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 芬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沈德克 镇纪委副书记
李腊梅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向建君 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 陈文军 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负责人
张景坤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杨志杰 镇生态环境办(镇水管站)负责人
魏 亮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雪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蔡 康 镇经管站站长
蔡亚平 镇民政办主任
王 雷 镇劳保所所长
王 进 镇卫健办主任
岳文烈 镇林业站站长
何志伸 镇财政所所长
康 涛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姚 宏 镇中心校校长
汪继明 供电所所长
杨振东 派出所所长
司新国 镇市管所负责人
张 斌 镇卫生院院长
何建东 供销社主任
何强智 镇兽医站站长
余 军 电信上元观支局局长
吴 希 移动上元观营业部主任
王运鲲 联通上元观营业部主任
王 波 广电网络上元观营业部主任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均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为本村(社区)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曲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军、方凯、赵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面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预案;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镇综合办:组织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上传下达各种预警信息以及汛情、旱情。
2、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统一指挥、指导全镇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涉险群众转移等应急救援安置,综合协调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3、镇财政所: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4、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5、派出所: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6、镇党建办: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镇水管站:负责江河水库水情、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8、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
9、镇兽医站: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1、镇中心校:负责辖区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2、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13、镇供销社:负责调度防汛抗旱所需的其他应急物资。
14、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供电所等部门: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负责通讯线路网络维护,确保通讯畅通。电力部门负责电线抢修维护,确保汛期供电正常。
所有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确保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