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相关要求,结合《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的责任事项,城固县审计局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职责清单公开如下:
一、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生态环境保护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核心内容。
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重大规划、重点资金项目及支撑保障体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
三、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
根据《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相关要求,结合《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的责任事项,城固县审计局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职责清单公开如下:
一、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生态环境保护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核心内容。
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重大规划、重点资金项目及支撑保障体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
三、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