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奋力完成2025年度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实现2026年良好开局,按照城固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气污染源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城气防办发〔2025〕8号)、《城固县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城气防办发〔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强化管理、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各村(社区)、驻街道站所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上下联动,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推进散煤治理、秸秆禁烧、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效降低大气污染源,确保2025年大气优良天数达标,2026年第一季度大气优良天气达标。
二、攻坚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散煤治理,持续实施“清炉”行动。一是严禁在全街道内使用燃煤取暖。组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巡查组,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自建房、城市社区的老旧小区、三无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宣传及排查“户户过”。二是严管售卖散煤及其制品。对取缔的煤炭销售场所开展“回头看”,再次排查整治,严防已关停搬离煤炭销售场所“死灰复燃”。同时组建办、村(社区)两级巡查队,盯紧入村入小区路口,加大巡查的力度和频次,严查三轮车、农用车叫卖煤炭行为,对不听劝阻的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堵死源头、打牢基础。三是鼓励群众采用清洁能源取暖。按照“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梯次推进”原则,通过向燃用散煤、木柴取暖群众发放清洁取暖设备购置补贴的方式,鼓励引导群众自主采购清洁取暖设备,替代原有燃用散煤、木柴的炉具,有序推进群众清洁取暖改造。充分落实家电国补政策,采取综合措施降低取暖设备价格,降低群众购置安装成本。落实居民采暖期定档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提升居民取暖“电能”替代积极性。重点针对困难群众通过争取财政资金购买清洁取暖设施的方式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2.持续加大禁烧禁放工作力度。一是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秸秆禁烧管控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村(社区)责任人。二是严格执行禁止燃放《规定》。严格执行《城固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加强宾馆酒店、居民小区、临街商铺、汽车销售4S 店等重点燃放场所管控,依法依规严查“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3.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及自建房建设扬尘防治措施。配合监管部门对建筑工地加大宣传力度,要求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裸露土方100%覆盖、场地道路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除工程100%洒水、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宣传督促先停后治。村(社区)要加强自建房建设监管巡查,督促群众落实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水泥、砂石等材料进行覆盖,避免产生扬尘。同时全面排查裸露地面、场地,采取硬化、绿化或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二是严厉打击违规在林地、河滩地开采、盗挖、运输、堆放砂石行为。三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杜绝三堆(粪堆、柴堆、垃圾堆),指导群众进行垃圾源头分类,每天定时收集生活垃圾,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工作,每次垃圾收集完毕后,要对车辆、工具进行冲洗。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各村(社区)每天至少清扫1次主干道,及时清除裸露垃圾和塑料垃圾确保道路两旁、村内无垃圾,无禽畜粪便,水沟、水塘及农田无漂浮垃圾。
4、扎实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当上级预测并发布重污染天气时,全街道、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响应、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有力缓解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夯实工作责任。成立博望街道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对专项攻坚行动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站所要坚决把大气污染防治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村社、本行业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推进完成,确保空气质量不断向好。
2、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不断完善办、村(社区)监管网格体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常态复查确保不反弹,同时建立问题台帐并留存图片、视频等印证资料形成管理闭环。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媒体平台,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舆论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不断凝聚共识,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积极作为。
4.严格考核问责。将村(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站所大气污染防治牵头和负责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1:博望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博望街道办事处
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第一组长:余海军 街道党工委书记
组 长:秦 磊 街道办主任
副 组 长:叶 静 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
吴 丹 街道纪工委书记
吴德龙 街道办副主任
成 员:陈利明 街道办副主任
卢 珊 街道办副主任
周汉堃 街道办组织委员
何向华 街道办武装部部长
马志涛 街道办司法所所长
曹 敏 街道办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吴昊亮 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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