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固县审计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城固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城办函〔2021〕27号)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审计监督履行生态环保职责,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一、压实生态环保职责,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生态审计
开展2个乡镇4名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聚焦土地、水、林业资源保护及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整治、生态约束性指标落实,揭示问题9项,推动压实领导干部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全力配合省审计厅开展县委书记、县长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成立专项协调组,健全分级联动机制,保障审计高效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履职基础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规与审计业务纳入年度学习,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专家授课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采取资料查阅与实地核查结合,核实资源管理、环保推进、资金使用情况,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工作成效
(一)狠抓审计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对2021—2024年生态环保审计问题开展全面回头看,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不反弹。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绿色氛围
依托例会、主题党日开展生态环保学习,组织参与“六五环境日”“秦岭保护”等宣传活动,践行绿色办公、低碳出行。审计中向被审计单位宣讲法规政策、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审计建议5条,推动完善制度、强化生态保护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强能力,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提升生态审计专业化水平。
二是优方法,运用大数据、遥感影像等技术,提高审计精准度与效能。
三是促长效,持续跟踪整改,推动健全生态环保管理制度,转化审计成果。
四是拓领域,向绿色能源、生态补偿等延伸,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审计力度,服务县域生态改善与高质量发展。
城固县审计局
2026年3月16日

陕公网安备:61072202000134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