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疫情稳定,助推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及养殖业生产安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疫责任
春季是动物疫病多发、高发季节,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重点,突出抓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和外来疫病防控,落实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各项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底线,切实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抓实强制免疫,构建防控屏障
(一)把握集中免疫工作时间节点。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春季从3月20日启动,4月底结束;5月中旬开展春季免疫督导和免疫抗体效果评价。继续坚持规模场(户)程序化免疫与散养户集中免疫相结合,积极做好定期补免。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做到“应免尽免”,要确保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同时,要指导规模场(户)自主采购合规疫苗,做好免疫数据填报、免疫信息统计及工作进展调度等工作。同时要加大对防疫员和养殖场户技术培训,夯实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防疫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如期完成防疫目标。
(二)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预警。要全面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排查,突出做好非洲猪瘟安全生产环节的监测排查,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养殖场(户)的监测力度。继续加强对牛结节性皮肤病的监测预警和调运监管。各村(社区)严格动物疫情逐级报告制度,加强疫情举报核查,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办事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电话:15319349172),由办事处相关部门按照动物疫情报告有关制度,逐级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三)抓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为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各村(社区)要把犬只狂犬病防控作为春季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要对本辖区养犬情况摸底登记,扩大免疫覆盖面,做到应免尽免。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文明养犬宣传,依法做好犬只狂犬病防控工作,确保城镇注册犬和农村有主犬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阻断畜间狂犬病向人间传播途径。同时对已免疫犬只颁发《犬只免疫证》,督促养犬户到派出所办理《犬只登记证》, 加大狂犬病防疫、犬只栓养等制度的宣传力度,对流浪犬、无主犬捕捉收容。组织做好狂犬病疫情处置,对患病犬、疑似病犬及时扑杀并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牛羊布病净化各项措施,按照“检、免、处、消”的原则,做好牛羊布病“控制、净化、巩固”无缝衔接。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目前非洲猪瘟疫情虽然已得到有效控制,但非洲猪瘟病毒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定污染面,点状疫情时有发生,且非洲猪瘟尚无有效疫苗预防,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进一步压实生猪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健全动物防疫制度、配强防疫设施、补齐防控短板,共同发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开展生猪非洲猪瘟疫情监测排查,落实疫情排查日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三是持续做好餐厨剩余物收集、存储、转运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工作台账,确保餐厨剩余物处理规范、去向清楚。持续做好泔水喂猪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巡查,杜绝死灰复燃。四是持续落实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对养殖、调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调运生猪、私屠滥宰、买卖病死猪及其制品、疫情造(传)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五是严肃查处加工制售病死动物产品和将病死动物随意丢弃河道、路旁、垃圾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第一时间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落实保障、务求实效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强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支书是本辖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动物防疫过程中,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干部带队防疫,要妥善化解防疫矛盾纠纷,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杜绝因组织不力造成动物疫情传播。
(二)综合考核。防疫结束后,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开展防疫工作自查,对各村(社区)动物防疫责任是否明确、组织动员工作是否充分、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质量是否达标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村(社区)全年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