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元观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抢撤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驻镇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上元观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抢撤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元观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抢撤预案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防治原则

1.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认真学习和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监测预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防治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地质灾害的分布,威胁对象及范围

新元村、新丰村地处我县南部浅山,嵩山寺村、三星村、宁家湾村地处山地与平坝结合部,上述村落均属低山丘陵粘土分布区,一旦遇阴雨天,就有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目前全镇在册隐患点4处,分别为新元村周家沟、黄家沟和新丰村一组、黄斗坡,均存在滑坡隐患,4处隐患点共威胁10户33人48间房屋;在册风险区8处,其中高风险区1处(宁家湾村七组毛坡),中风险区7处(宁家湾村七组麻柳林、新丰村五组方家沟、新丰村五组窑沟、三星村二组李家院、三星村三组许家山、嵩山寺村二组寺坡、新元村二、四正沟);非在册隐患点1处,为麻雀嘴滑坡,威胁1户4人8间房屋。

三、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期

地质灾害防范期按降水因素分为:主要防范期(汛期5月1日—10月31日);重点防范期(主汛期7月1日—9月30日);一般防汛期(降水干枯季节1月1日—4月30日、11月1日—12月31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以镇长张鑫为组长,副镇长罗聪、自然资源所所长康涛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每处隐患点和风险区有1-2名监测人,坚持勤检查、勤观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及时排除险情。

2.强化宣传,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社区)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及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干部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夯实责任,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 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对全镇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确定监测单位为村委会,预警监测责任人为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一旦发生险情利用敲锣、鸣哨发布撤离命令,领导小组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并安排撤离地点及撤离人员的食宿问题。

4.具体防范措施。

1)利用张贴标语、召开会议、广播宣传等形式,将滑坡危害性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基础防范和避灾意识。

2)组织群众对滑体上端的土层进行隆坡度处理、植被固土处理和滑床面排水处理以防坡面下滑。

3)落实隐患点和风险区监测责任人,要求经常到现场巡视检查,结合汛期值班,随时畅通监测信息。

4)镇村与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受害的群众签订防灾、避灾明白卡,确定避灾地点、撤离信号、负责撤离的责任人等。

5)监测信息发布后,镇包村干部要及时与村组干部一道组织抢险救灾和群众转移,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镇自然资源所、应急办、综治中心、卫生院、民政所等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帮助和指导村组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可能受害的群众户转移安置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受害群众的伤亡救治和生活安置等工作。

7)其他各村的崩塌等小型地质灾害点的防、抢、撤措施,参照本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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