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规定,结合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政府对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列入废止及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列入修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开展修订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文件修订期间涉及领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镇(街道)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及时报县政府备案审查,并自行公布清理结果。

     附件:1.12.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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