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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固县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  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汉政发(2022)8号〕精神,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主要指标稳居全市第一方阵,顺利实现“双过半”,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稳住经济大盘若干措施。

二、  主要措施

  (一)精准施策稳预期保主体

  (二)持之以恒抓项目扩投资

  (三)挖潜释能抓工业强支撑

  (四)多措并举抓三产活消费

  (五)夯实基础抓三农保丰收

  (六)千方百计促就业保民生

  (七)创新举措优服务强保障

  (八)统筹兼顾抓防范保稳定

  (九)各方联动抓督导促落实

三、惠企利民举措

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并纳入技改投资统计体系,上年度已竣工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总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中小企业以自有资金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

对2022年上半年总产值5000万元以下、1500万元以上且增速35%以上的(含35%),给予3万元奖励;产值5000万元—1亿元且增幅达到30%以上(含30%)的,给予5万元奖励;产值1亿元—3亿元(含3亿元)且增速20%以上的(含20%),给予10万元奖励;产值3亿元—10亿元且增幅15%以上的(含15%),给予15万元奖励;产值10亿元以上且增幅10%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每户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发放餐饮住宿、加油、加气电子消费券100万元,支持商超、商场、商圈等梯次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宣传、打折让利活动;对限上贸易企业上半年营业额达到年度任务60%以上且增速达到25%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于盈利性规上服务业上半年营业额增速达到30%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限上餐饮企业自建点餐、配送平台,年配送2万单(含)以上的单位,每单补贴1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对营业至零点以后且当年销售增速超过20%(含)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单位,给予1万元奖励。对国内外知名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城固开设区域首店、旗舰店、形象店并纳入限上统计的给予3万元奖励。

县上对年度自营进出口实现正增长且总额达到1亿元、6000万、3000万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并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层5万元、3万元、2万元。新备案外贸企业首次实现年度自营进出口额达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我县外贸企业承担的境外运费(包括海运、航空运费、铁路运费、公路运费)超过10万元以上的,且年度外贸进出口实绩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支付境外运费的15%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组织特色优势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各类经贸交流合作活动,对产生的物流费用、交通费用、展位费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于首次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外贸业务的,按照企业用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年进出口额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确保公益岗位聘用脱贫人口数量保持基本稳定,非全日制岗位一般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跨县转移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人口)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交通补贴。

四、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经济运行调度和统计服务指导,将国家、我省、我市和我县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每月县政府重点工作通报范围,定期开展联合督导,倒逼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文件原文链接:http://www.chenggu.gov.cn/cgxzf/zwgk/xxgknr/zcwj/xzfwj/202207/76746784bc8d4159b717fa61c870613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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