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十五条举措。2023年1月10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县70条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若干措施要求,落实县70条规定,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草拟了《城固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讨论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主动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完善我县举报事项快核、快办、快奖工作流程。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城固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讨论稿)》,县应急局书面征询征求17个镇(街道)、27个县级部门单位的意见,经反馈均无意见。随后在政府网站公开《城固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全文,征询意见,截至3月14日前书面收到20家企业反馈,均无意见。3月15日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纠正、改正、制止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排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五、主要任务
对城固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校园安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农林牧渔、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油气长输和电力、燃气安全、城市运行安全等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未依法依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举报奖励。
六、创新举措
为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渠道,城固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发的“安全隐患”随手拍微信小程序,以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参与安全生产共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举报奖励最高可获30万元人民币。
七、保障措施
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归口管理、方便群众”和“谁主管、谁受理、谁处罚、谁奖励”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和管辖层级受理举报事项。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广泛推广 “安全隐患”随手拍微信小程序,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中来;二是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挥“吹哨人”作用;三是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广泛进行宣传,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原文链接: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固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