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脱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城脱贫办发〔2018〕148)和《城固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城脱贫办发〔2018〕99号)要求,现将2018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次)85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万元(省级552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管理要求。
1、按照《城固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城脱贫办发〔2017〕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所有项目必须严格围绕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筛选确定,缺啥补啥,上报县脱贫办审定后,由镇办指导村实施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2、镇办要严格按照以上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资金,所有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拖到下一年度;镇办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和审计等工作。
3、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资金项目计划要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贫困村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在村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916-7217229 0916-7212381
附件:城固县2018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次)分配表
城固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