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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自然资源局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起草说明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为落实法律规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4〕4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自然资办2024〕252号)有关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在省政府公布标准后,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具体内容现将拟重新公布的城固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

    征求意见时间:202489日—202497

    联话:09167233433

    电子箱:cgtzzbgs@163.com

城固县自然资源    

20248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