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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协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城固县经济协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法规、重点项目、招商工作动态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中心在城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条、招商工作动态22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度,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中心职能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全面指导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专人具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全中心重点工作动态、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目标走向,各股室协同供稿,最终逐层针对供稿信息的政治性、时效性、保密性及社会舆论引导等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可公开。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加强《条例》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保障信息及时发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定期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指导下一步工作,及时补齐不足之处,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质有效的持续开展下去。

(四)监督保障方面。接受上级部门和县级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持续优化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2.信息质量有待再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工作制度,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单位将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确保工作常态化。

2.细化指标。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政策法规、财政资金、新闻发布、监督保障等信息的发布,保证信息内容的完善性。

3.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招商引资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费,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附件 :word版:经协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版:经协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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