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质效,巩固政银合作,优化“助学贷款+”服务,深化资助育人,确保“好事办好”,结合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预申请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需参加预申请,实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全覆盖,做到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预申请范围。5月初,县教体局已安排县域内普高和中职有贷款需求的毕业生进行了预申请,并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正式录取后办理贷款手续;对未纳入预申请名单,但因家庭变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出现经济困难的申贷学生,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再携带申贷资料,到贷款受理点(城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学生资助窗口)进行预申请,符合条件的再正式办理贷款手续,确保应贷尽贷。
二、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电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https://sls.cdb.com.cn),自助申请。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应为其合法监护人。
申请流程。取得高校录取通知书后,登录手机APP或学生在线系统→注册账户(续贷学生无需注册账号,直接用往年账号或身份证号登录。)→录入信息→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
三、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7 月15日至9月15 日。
受理地点。城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学生资助窗口。
四、贷款程序和所需资料
贷款程序。学生网上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受理点交验材料,贷前审查,网签合同→持《受理证明》向高校报到,高校录入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所需资料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首贷(第一次办理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同时到受理地点办理,需提交:一是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二是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三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四是《城固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表》。
首次办理贷款的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还要提供就读高校认定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资料或特殊困难印证资料。
第二种情况:续贷(再次办理贷款),实行线下线上双渠道办理。一是续贷线下办理,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受理地点办理,需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二是续贷线上办理(远程续贷),共同借款人和就学信息都无变更的续贷,可以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借款学生登录助学贷款手机APP或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后,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远程续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都不用到受理点现场。
为了进一步便利学生,共同借款人和就学信息都无变更的续贷学生建议优先采用线上办理方式。
五、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提升资助精准度
1.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对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重要意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继续与开发银行深化合作,携手加力推动助学贷款工作高质量发展。
2.落实国家政策,确保“应享尽享”。认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和还本宽限期等政策规定,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为学生求学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不设贷款规模和人数上限,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办理贷款。
3.坚持精准资助,防止“想贷就贷”。各校要结合2026年高考报名情况和本校实际,摸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保障确有困难的学生“应贷尽贷”,引导学生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坚持靶向资助、精准滴灌,加强贷款资格认定审查,提高资助精细度、准确度,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地。对于高校毕业年级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如在就读高校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将拒绝其贷款申请。
六、规范操作,落实责任,确保助学贷款工作提质增效
1.强化政策宣传和舆情处置。各校要继续加强在高中阶段的政策宣传,尤其是对毕业班级要进行“到班、到人”的网格化宣传,做到不漏一人。要综合运用传统宣传渠道和新兴传播媒体,多形式、多样化宣传贷款政策、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等。对偏远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地区,要深入村镇开展内容简明易懂、清晰全面的政策宣传,提升宣传实效。同时,要加强对舆情的前瞻预判,做到勤监测、早发现,防控源头;出现群众投诉或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和处理,尽快查明事实,消除误解、解决问题,避免舆情扩散,将影响降到最低。
2.切实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各校要将资助育人作为重要目标贯穿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全过程,宣讲征信知识及还款事宜,倡导履约践诺、按时还款,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实现资助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目标。要主动向学生普及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重点加强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的观念,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惜物谨身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构建拒奢尚俭的校园风气和环境,切实提升学生自我保护、风险防范意识。
3.规范续贷学生声明填写。续贷学生要登录助学贷款手机APP或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更新申贷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如果选择线下办理,还要导出《申请表》。续贷声明填写时要对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生活以及对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等情况进行陈述,并提交续贷声明,接受高校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查。续贷优先采用线上远程办理方式。
4.严格落实首审负责制。办理贷款时,未参加预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先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贷款受理人对其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办理贷款手续。对于学生贷款的咨询审核办理,要落实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实行首审负责制,为借款学生及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说清,手续一次性办结,确保助学贷款优质高效快捷办理。
5.严格落实确认登记制。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网签贷款合同后,统一填写《城固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表》(附件2),要对学生贷款信息进行确认,同时再填写两名联系人(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信息,联系人具有协助联系学生和传递信息的职责义务。
6.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所有贷款学生,要将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人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QQ号(微信号)等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整、详细。家住城区的学生,要细化到街道、小区、单元号、楼层及门牌号;家住乡镇的学生,要细化到镇、村、组及门牌号,以方便今后与贷款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对于住址不详、信息不全、填写不完整的贷款学生,将不予受理。
7.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为方便学生及时了解贷款政策,知晓办理流程,《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同步上传至城固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专栏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供查阅学习,实现政策信息共享。
咨询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 95593
城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学生资助窗口:0916-7231535
城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6-7210180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城固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表》



陕公网安备:610722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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